第一部分 2016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決算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門決算說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職責
北京市人民檢察院下轄第一分院、第二分院、第三分院、第四分院和十六個區(qū)、縣檢察院。主要任務是領導全市各級人民檢察院,依照憲法和法律的規(guī)定,履行法律監(jiān)督職能,保證國家法律的統(tǒng)一正確實施。對市人大及其常委會負責并報告工作,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jiān)督,接受最高人民檢察院的領導;領導全市各級人民檢察院的工作,部署全市檢察工作任務;對重大刑事案件依法審查批捕,提起公訴,領導全市各級人民檢察院開展對刑事犯罪案件的審查批準逮捕、決定逮捕、提起公訴工作;依法對貪污賄賂犯罪,國家工作人員瀆職犯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報復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的犯罪進行偵查,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進行依法決定是否由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依法開展職務犯罪預防工作研究并提出防范對策;領導全市各級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刑事訴訟、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活動實行法律監(jiān)督的工作,對本級人民法院和下級人民法院已經(jīng)發(fā)生法律效力、確有錯誤的判決和裁定,依法向市高級人民法院提起抗訴或提請最高人民檢察院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抗訴;對全市各級人民檢察院做出的決定進行審查,糾正錯誤決定;受理公民控告、申訴、檢舉和對貪污、賄賂犯罪的舉報,辦理刑事賠償事項。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2016年度部門決算包括以下6個二級預算單位:北京市人民檢察院本級、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三分院、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四分院、北京鐵路運輸檢察院。
二、2016年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16年度收入總計64,669.86萬元,其中:本年收入61,478.50萬元,用事業(yè)基金彌補收支差額0萬元,年初結轉和結余3,191.36萬元。在本年收入中,財政撥款收入60,651.74萬元,占收入合計的98.66%;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占收入合計的0%;事業(yè)收入0萬元,占收入合計的0%;經(jīng)營收入0萬元,占收入合計的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占收入合計的0%;其他收入826.76萬元,占收入合計的1.34%。
2016年度本年支出合計56,561.66萬元,其中:基本支出40,462.82萬元,占支出合計的71.54%;項目支出16,098.84萬元,占支出合計的28.46%。
2016年結余分配0萬元,年末結轉和結余8,108.20萬元。
三、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55,805.35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類):公共安全支出53,043.69萬元,占本年財政撥款支出95.05%;教育支出102.89萬元,占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18%;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603.35萬元,占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08%;醫(yī)療衛(wèi)生與計劃生育支出2,055.42萬元,占本年財政撥款支出3.68%。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公共安全支出”(類)2016年度決算53,043.69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增加3,786.75萬元,增長7.69%。其中:
“檢察”(款,下同)2016年度決算53,043.69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增加3,786.75萬元,增長7.69%。主要原因:根據(jù)檢察業(yè)務工作實際需求安排支出。
2、“教育支出”(類)2016年度決算102.89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減少0.02萬元,下降0.02%。其中:
“進修及培訓”(款)2016年度決算102.89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減少0.02萬元,下降0.02%。主要原因:根據(jù)實際培訓工作情況安排支出。
3、“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類)2016年度決算603.35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增加90.27萬元,增長17.59%。其中:
“行政事業(yè)單位離退休”(款)2016年度決算522.44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增加9.36萬元,增長1.82%。主要原因:離退休人員人數(shù)增加。
“撫恤”(款)2016年度決算80.91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增加30.91萬元,增長61.82%。主要原因:去世、病故職工人數(shù)增加。
4、“醫(yī)療衛(wèi)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2016年度決算2,055.42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減少332.93萬元,下降13.94%。其中:
“醫(yī)療保障”(款)2016年度決算2,055.42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減少332.93萬元,下降13.94%。主要原因:根據(jù)實際醫(yī)療保險需求安排支出。
四、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6年,本部門未發(fā)生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
五、2016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經(jīng)濟分類決算情況說明
2016年本部門使用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40,356.51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津貼補貼、獎金、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xù)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yè)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托業(yè)務費、工會經(jīng)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yī)療費、助學金、獎勵金、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購房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16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jīng)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說明
“三公”經(jīng)費是指本部門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包括所屬6個行政單位、0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0個事業(yè)單位。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單位按規(guī)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guī)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016年“三公”經(jīng)費財政撥款決算數(shù)1,814.79萬元,比2016年“三公”經(jīng)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1,029.37萬元增加785.42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6年決算數(shù)125.91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數(shù)180.00萬元減少54.09萬元。主要原因:根據(jù)中央、市政府有關精神,縮減因公出國(境)費用開支;2016年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于參加“國際檢察官聯(lián)合會”、“民事、仲裁、行政國家公訴制度司法實務研究”專題培訓、“刑罰執(zhí)行及刑罰執(zhí)行監(jiān)督”主題培訓、“法國檢察制度改革的最新進展及啟示”培訓等方面,2016年組織因公出國(境)團組15個、40人次,人均因公出國(境)費用3.15萬元。
2、公務接待費。2016年決算數(shù)24.94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數(shù)30.74萬元減少5.80萬元。主要原因:根據(jù)中央和市政府有關“八項規(guī)定”的要求,嚴控接待人數(shù),嚴把費用標準。2016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于單位及部門的業(yè)務招待、接待外賓等。公務接待652批次,公務接待5574人次,其中:國內外事接待9批,50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2016年決算數(shù)1663.95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數(shù)818.63萬元增加845.32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6年決算數(shù)847.55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數(shù)增加847.55萬元。主要原因:2016年按照全市統(tǒng)一部署,對國I國II標準的公務用車進行更新,追加公務用車購置經(jīng)費預算。2016年購置(更新)42輛,車均購置費20.18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016年決算數(shù)816.40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數(shù)818.63萬元減少2.23萬元,主要原因:堅持勤儉節(jié)約的原則,嚴格車輛管理,壓縮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2016年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235.46萬元,公務用車維修327.72萬元,公務用車保險142.02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111.20萬元。2016年公務用車保有量290輛,車均運行維護費2.82萬元。
二、機關運行經(jīng)費支出情況
2016年本部門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jīng)費支出,合計8766.37萬元,比上年增加1,158.68萬元,增加原因:公車改革后,機關運行經(jīng)費中新增公務出行補貼經(jīng)費。
機關運行經(jīng)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yè)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三、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2016年北京市人民檢察院政府采購支出總額10844.27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7045.71萬元,無政府采購工程支出,政府采購服務支出3798.55萬元。授予中小企業(yè)合同金額9946.67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91.72%,其中:授予小微企業(yè)合同金額91.72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31.72%。
四、國有資產(chǎn)占用情況
固定資產(chǎn)總額134359.12萬元,其中:汽車290輛,7922.96萬元;單價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5臺(套),868.81萬元。
五、國有資本經(jīng)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部門無國有資本經(jīng)營預算撥款收入。
第四部分 2016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2017年,北京市人民檢察院對2016年度部門項目支出實施績效評價,評價項目20個,占部門項目總數(shù)的31.75%,涉及金額5,191.66萬元。從評價情況來看,上述項目立項符合部門職責和相關管理規(guī)定??冃繕撕侠?,評價指標體系較完善,評價標準較科學;項目業(yè)務管理制度較完善,業(yè)務監(jiān)控有效性較好,各項業(yè)務工作有序開展;財務管理制度規(guī)范,建立了相應的財務監(jiān)控措施和手段,有效防控各類財務風險;任務完成質量較高,時效性強,產(chǎn)出、效果完成情況較好;通過項目實施,在強化法律監(jiān)督、深化司法改革等方面發(fā)揮了較大作用,社會效益較顯著,群眾滿意度較高。
二、北京市檢察機關信息系統(tǒng)平臺維護費項目績效評價報告
(一)評價對象概況
北京市檢察機關信息系統(tǒng)平臺維護費項目主要內容是對網(wǎng)站、業(yè)務管理、隊伍管理、檢務管理四大系統(tǒng),包括檢察人員信息資源中心-首都檢察網(wǎng)、設備公眾信息交流平臺-北京檢察網(wǎng)、檢察隊伍管理系統(tǒng)、在線學習系統(tǒng)、檢察人員執(zhí)法檔案、基層檢察院建考評系統(tǒng)、辦案業(yè)務管理系統(tǒng)(控申檢察、反瀆職侵權、反貪污賄賂、偵查監(jiān)督、公訴檢察、民行檢察、監(jiān)所檢察、檢察技術、預防信息)、檢委會議案議程平臺、案件管理與決策分析平臺、信息共享平臺、行政管理協(xié)同平臺等,除此之外,還有高檢院推廣的全國檢察機關統(tǒng)一業(yè)務應用軟件系統(tǒng),共計58個應用系統(tǒng),進行維護,保障全市檢察機關信息系統(tǒng)平臺的正常運行。
(二)評價結論
經(jīng)評價工作組評議,該項目綜合評價得分83.14分,其中,項目決策11.64分、項目管理25.14分、項目績效46.36分,績效評價級別為“良好”。
(三)存在問題
1、項目決策中存在的問題
項目績效目標較籠統(tǒng),不夠明確,沒有根據(jù)服務內容設定產(chǎn)出數(shù)量、質量指標,且沒有明確標準,進度指標描述不確切,缺乏可衡量性。
2、項目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項目過程管理規(guī)范性不足。實施方案或計劃不明確,對于實施過程中的職責分工不夠明確,監(jiān)管措施不到位,項目缺乏監(jiān)督檢查、績效跟蹤等反映項目過程管理的資料。
3、項目績效中存在的問題
(1)項目績效資料歸集不完整
項目支撐績效的相關資料不足,績效信息的資料、數(shù)據(jù)歸集不夠規(guī)范完整,不足以支撐說明項目績效各項指標的完成情況。
(2)項目績效的可持續(xù)性體現(xiàn)不夠充分
作為財政支持延續(xù)性項目,每年維護的內容和工作重點是否有調整、項目每年的績效如何,與項目自身情況的歷史性對比材料比較缺乏,沒有足夠體現(xiàn)出財政延續(xù)支持項目績效的可持續(xù)性。
(3)服務對象滿意度調查落實不到位
服務對象滿意度指標設計過于籠統(tǒng),對服務對象的界定不夠準確,調查數(shù)量及范圍局限性較強,不能充分反映服務對象滿意度。
(四)建議
1、提高預算績效管理意識,根據(jù)項目的實際情況,科學而合理制定關聯(lián)性強、可衡量和可考核的績效目標??冃е笜藨鶕?jù)績效目標進一步具體、細化,盡量用定性和定量相結合的方式制定相關指標。
2、項目決策依據(jù)應充分,決策程序、組織管理實施過程應加強規(guī)范。建議完善項目管理制度和“三重一大”制度,規(guī)范大額資金支出審批管理。
3、加強項目管理,強化業(yè)務部門的項目實施主體責任,組織管理流程措施應更進一步精細化,并根據(jù)工作實際,細化單位各部門以及中標單位的具體分工、監(jiān)督控制措施、考核驗收辦法,強化項目后續(xù)的跟蹤管理,以保證項目績效的可持續(xù)性和可行性。
4、加強項目全過程的資料歸集整理工作,用資料和數(shù)據(jù)客觀反映項目過程和成果。注重項目管理過程資料的歸集,加強實施管理、監(jiān)督考核等過程資料的搜集展示,做到各個管理環(huán)節(jié)都及時準確保留文字、圖片等資料,所有已實施的符合績效目標的工作都應有相關材料說明,并加強項目效果比較分析,全面反映項目效果。
5、客觀設置服務滿意度評價的指標及范圍,滿意度調查的對象瞄準度應精確細化,應注重服務滿意度調研的對象、時間、內容、抽樣調查的比例,充分反映服務對象的滿意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