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2022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二、2022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三、主要支出情況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說明
五、其他情況說明
六、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一、收支總表
二、收入總表
三、支出總表
四、項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購預算明細表
六、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一、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財政撥款明細表
十三、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十四、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性質、職責
北京市延慶區(qū)人民法院單位性質為行政單位。北京市延慶區(qū)人民法院是國家的審判機關,依照法律規(guī)定獨立行使審判權,負責審理轄區(qū)內民事、刑事和行政等案件,依法執(zhí)行已發(fā)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以及仲裁案件。通過行使國家審判權,懲辦犯罪分子,解決民事糾紛、經濟糾紛、行政糾紛,保護社會主義的全民所有制財產、集體所有制財產和公民合法的私有財產,保護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維護社會主義法治和社會秩序,保障社會主義建設事業(yè)的順利進行。
(二)機構設置情況
北京市延慶區(qū)人民法院內設立案庭(訴訟服務中心)、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一庭(環(huán)境資源審判庭)、綜合辦公室、民事審判二庭、行政審判庭(綜合審判庭)、執(zhí)行局、審判管理辦公室(研究室)、八達嶺人民法庭、永寧人民法庭、沈家營人民法庭、政治部(機關黨委、機關紀委)、司法警察大隊13個職能部門和1個綜合事務中心。
(三)人員構成情況
北京市延慶區(qū)人民法院行政編制191人,實有人數(shù)177人;事業(yè)編制7人,實有人數(shù)7人;聘用人員(法院聘任制審判輔助人員、聘用制警務輔助人員)78人。
離退休人員65人,其中:離休1人,退休64人。
二、2022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說明
2022年收入預算11841.27萬元,比2021年12250.88萬元減少409.61萬元,下降3.34%。其中:本年財政撥款收入11385.02萬元,比2021年11073.94萬元增加311.08萬元,增加原因:新增八達嶺法庭開辦費項目;本年其他資金收入200萬元,比2021年130萬元增加70萬元,增加原因:根據(jù)年度工作計劃,項目實際需求有所增加;上年結轉結余資金256.25萬元,比2021年1046.94萬元減少790.69萬元,減少原因:根據(jù)年度工作計劃,大力推進八達嶺法庭基建項目工程施工進度,年度結轉資金有所減少。
(二)支出情況說明
2022年支出預算11841.27萬元,比2021年12250.88萬元減少409.61萬元,下降3.34%。
基本支出預算9048.22萬元,占總支出預算76.42%,比2021年9183.89萬元減少135.67萬元,下降1.48%,減少原因:按照人員經費實際需求測算安排資金支出;項目支出預算2793.05萬元,比2021年3066.99萬元減少273.94萬元,下降8.93%,減少原因:結合年度工作計劃,按照實際項目需求安排資金支出。其中:
1.事業(yè)單位經營支出0萬元。
2.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
3.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
三、主要支出情況
2022年,北京市延慶區(qū)人民法院部門預算項目經費支出主要用于辦案業(yè)務、審判區(qū)租賃、審判法庭維修、網(wǎng)絡運行維護、訴調對接中心租金等項目。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說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范圍
北京市延慶區(qū)人民法院部門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行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北京市延慶區(qū)人民法院本級1個所屬單位。
(二)"三公"經費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說明
2022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76.41萬元,比2021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減少0.14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2年預算數(shù)0萬元,與2021年預算數(shù)持平。全市法院財物統(tǒng)一管理后,因公出國(境)經費統(tǒng)一安排在市高級法院本級。
2.公務接待費。2022年預算數(shù)6萬元,比2021年預算數(shù)6.14萬元減少0.14萬元,主要原因:厲行勤儉節(jié)約,嚴格加強公務接待管理。2022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于系統(tǒng)內案件指導、會商及其他職能部門來訪人員接待等方面。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行維護費。2022年預算數(shù)70.41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2年預算數(shù)0萬元,與2021年持平;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022年預算數(shù)70.41萬元,其中:公務用車燃油28.54萬元,公務用車維修15.15萬元,公務用車保險15.15萬元,其他支出11.58萬元。與2021年持平。
五、其他情況說明
(一)政府采購預算說明
2022年北京市延慶區(qū)人民法院政府采購預算總額1429.44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707.59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721.85萬元。
(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說明
2022年北京市延慶區(qū)人民法院政府購買服務預算總額1166.55萬元。
(三)機關運行經費說明
2022年北京市延慶區(qū)人民法院部門北京市延慶區(qū)人民法院(本級)1家行政單位的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1415.60萬元。
(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說明
2022年,北京市延慶區(qū)人民法院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11個,占本部門本年預算項目11個的100%。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2536.8萬元,占本部門本年項目支出預算的100%。
(五)重點行政事業(yè)性收費情況說明
2022年北京市延慶區(qū)人民法院行政事業(yè)性收費項目名稱:訴訟費,收費依據(jù):《訴訟費用交納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81號)及《北京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財政局關于非財產民事案件等訴訟受理費標準的通告》(京發(fā)改〔2007〕1111號),執(zhí)收主體:北京市延慶區(qū)人民法院,收費部門:北京市延慶區(qū)人民法院,收費標準:《訴訟費用交納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81號)及《北京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財政局關于非財產民事案件等訴訟受理費標準的通告》(京發(fā)改〔2007〕1111號),收入預計1800萬元。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2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七)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21年底,北京市延慶區(qū)人民法院共有車輛27臺,共計623.54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14臺(套),共計1675.37萬元,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0臺(套)、共計0萬元。
六、名詞解釋
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fā)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yè)發(fā)展目標所發(fā)生的支出。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shù):指本部門當年部門預算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行維護費預算數(shù)。
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yè)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政府采購:各級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是規(guī)范財政支出管理和強化預算約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于自身職責范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采購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并根據(jù)服務數(shù)量和質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法院"款:為保障法院司法審判工作運行,用于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審判和執(zhí)行活動支出,審判業(yè)務用房建設維修和設備購置支出,以及相關業(yè)務信息化建設和信息化運行管理支出等,包括辦案費、場地租賃費、勞務費、司法郵寄費、法律宣傳費、訴訟服務、專用的設備購置和維修、審判業(yè)務用房和人民法庭設備的購置和維修、審判執(zhí)行信息化建設和運行維護等費用。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門預算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