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一、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二、政府采購情況表
十三、政府購買服務決算公開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門決算說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1。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門決算說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ㄒ唬C構設置、職責
北京市海淀區(qū)人民檢察院主要職責是在轄區(qū)內依法獨立行使檢察權。接受北京市人民檢察院和區(qū)委的領導,對本區(qū)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負責并報告工作;負責受理審查本院管轄提請逮捕的案件;負責受理本院管轄提起公訴的案件,并出庭支持公訴;負責對轄區(qū)內公民、單位的法制宣傳和犯罪預防;負責受理轄區(qū)內公民和法人的檢舉、控告、申訴的案件;負責對轄區(qū)內的民事、經濟、行政訴訟判決的監(jiān)督;負責對公安局、國家安全局偵查工作的法律監(jiān)督;負責對轄區(qū)內監(jiān)管場所收押犯罪嫌疑人、罪犯改造工作的監(jiān)督;負責本院的黨建工作和干部教育管理以及思想政治工作;負責本院黨的紀律檢查和行政監(jiān)察工作;負責本院的后勤管理和物資裝備工作;負責由上級人民檢察院交辦的其他工作。
根據《北京市機構編制委員會、北京市人民檢察院關于印發(fā)<北京市區(qū)、縣人民檢察院機構改革的意見>的通知》(京編委[2002]3號)和《北京市人民檢察院關于印發(fā)<關于北京市檢察機關內設機構優(yōu)化設置的實施意見(試行)>的通知》(京檢發(fā)[2016]127號),設立北京市海淀區(qū)人民檢察院。內設12個部門,分別為辦公室(行政事務管理部)、政治部(機關黨委、機關紀委)、第一檢察部、第二檢察部、第三檢察部、第四檢察部、第五檢察部、第六檢察部、第七檢察部、第八檢察部、第九檢察部(法律政策研究室)、檢務督察部。
北京市海淀區(qū)人民檢察院包括1個預算單位,即北京市海淀區(qū)人民檢察院(本級)。
?。ǘ┤藛T構成情況
行政編制334人,實有人數(shù)324人;事業(yè)編制16人,實有人數(shù)13人。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 況說明
2023年度收、支總計19656.87萬元,比上年減少1076.68萬元,下降5.19%。
?。ㄒ唬┦杖霙Q算說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計19656.87萬元,比上年減少844.90萬元,下降4.12%。
1.財政撥款收入17323.54萬元,占收入合計的88.13%。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7323.54萬元,占收入合計的88.13%;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00萬元,占收入合計的0.00%;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00萬元,占收入合計的0.00%;
2.上級補助收入0.00萬元,占收入合計的0.00%;
3.事業(yè)收入0.00萬元,占收入合計的0.00%;
4.經營收入0.00萬元,占收入合計的0.00%;
5.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00萬元,占收入合計的0.00%;
6.其他收入2333.33萬元,占收入合計的11.87%。
圖1:收入決算
?。ǘ┲С鰶Q算說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計19647.47萬元,比上年減少934.69萬元,下降4.54%,其中:基本支出16087.68萬元,占支出合計的81.88%;項目支出3559.79萬元,占支出合計的18.12%;上繳上級支出0.00萬元,占支出合計的0.00%;經營支出0.00萬元,占支出合計的0.0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00萬元,占支出合計的0.00%。
圖2: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情況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3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17323.54萬元,比上年減少385.07萬元,下降2.17%。主要原因:根據檢察業(yè)務工作實際需求安排支出。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ㄒ唬┮话愎差A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3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7314.14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類):公共安全支出15017.83萬元,占本年財政撥款支出86.74%;教育支出0.83萬元,占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01%;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1260.66萬元,占本年財政撥款支出7.28%;衛(wèi)生健康支出1034.82萬元,占本年財政撥款支出5.98%。
?。ǘ┮话愎差A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公共安全支出”(類)2023年度決算15017.83萬元,比2023年年初預算增加270.77萬元,增長1.84%。其中:
“檢察”(款)2023年度決算15017.83萬元,比2023年年初預算增加270.77萬元,增長1.84%。主要原因:根據檢察業(yè)務工作實際需求安排支出。
2、“教育支出”(類)2023年度決算0.83萬元,比2023年年初預算減少7.67萬元,下降90.27%。其中:
“進修及培訓”(款)2023年度決算0.83萬元,比2023年年初預算減少7.67萬元,下降90.27%。主要原因:根據實際培訓情況安排支出。
3、“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類)2023年度決算1260.66萬元,比2023年年初預算減少2.88萬元,下降0.23%。其中:
“行政事業(yè)單位養(yǎng)老支出”(款)2023年決算1213.19萬元,比2023年年初預算減少0.35萬元,下降0.03%。主要原因:根據離退休人員及養(yǎng)老保險等實際需求及變化安排支出。
“撫恤”(款)2023年度決算47.47萬元,比2023年年初預算減少2.53萬元,下降5.07%。主要原因:根據2023年去世、病故職工實際情況安排支出。
4、“衛(wèi)生健康支出”(類)2023年度決算1034.82萬元,與2023年年初預算持平。其中:
“行政事業(yè)單位醫(yī)療”(款)2023年度決算1034.82萬元,與2023年年初預算持平。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無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部門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
七、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16087.68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0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xù)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yè)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托業(yè)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y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1個行政單位、0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1個事業(yè)單位。2023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shù)202.47萬元,比2023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269.09萬元減少66.62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3年度決算數(shù)0.00萬元,與2023年度年初預算數(shù)持平。主要原因:全市檢察院財物統(tǒng)一管理后,因公出國(境)費用安排在市檢察院本級。
2.公務接待費。2023年度決算數(shù)0.00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數(shù)2.00萬元減少2.00萬元。主要原因:落實厲行勤儉節(jié)約要求,嚴控接待人數(shù),嚴把費用標準。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2023年度決算數(shù)202.47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數(shù)267.09萬元減少64.62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3年度決算數(shù)166.71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數(shù)166.77萬元減少0.06萬元。主要原因:根據實際需求購置公務用車,2023年度購置(更新)10輛,車均購置費16.67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023年度決算數(shù)35.76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數(shù)100.32萬元減少64.56萬元,主要原因:堅持勤儉節(jié)約的原則,嚴格車輛管理,壓縮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2023年度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18.00萬元,公務用車維修5.20萬元,公務用車保險7.98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4.58萬元。2023年度公務用車保有量22輛,車均運行維護費1.63萬元。
二、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23年度使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1863.03萬元,比上年增加35.50萬元,增加原因:根據實際需求安排支出。
三、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2023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2331.81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835.09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159.86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1336.85萬元。授予中小企業(yè)合同金額2176.26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93.33%,其中:授予小微企業(yè)合同金額891.25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40.95%。
四、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2023年度新購置車輛10臺,共計166.71萬元;新購置單位價值100萬元(含)以上的設備0臺(套),共計0.00萬元。截至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22臺,共計419.06萬元;單位價值100萬元(含)以上的設備15臺(套),共計3334.04萬元。
五、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說明
2023年度政府購買服務決算786.16萬元。
六、專業(yè)名詞解釋
1.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fā)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2.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yè)發(fā)展目標所發(fā)生的支出。
3.“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單位按規(guī)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guī)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4.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yè)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5.政府采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是規(guī)范財政支出管理和強化預算約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于自身職責范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采購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并根據服務數(shù)量和質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7.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其他共產黨事務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yè)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8.公共安全支出(類)檢察(款)行政運行(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yè)單位)的基本支出。
9.公共安全支出(類)檢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yè)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10.公共安全支出(類)檢察(款)檢察監(jiān)督(項):反映檢察機關依法開展法律監(jiān)督工作的支出,包括偵查監(jiān)督、公訴、審判監(jiān)督、執(zhí)行監(jiān)督、民事行政監(jiān)督、公益訴訟、控告申訴等。
11.教育支出(類)進修及培訓(款)培訓支出(項):反映部門安排的用于培訓的支出。
12.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類)行政事業(yè)單位養(yǎng)老支出(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yè)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13.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類)行政事業(yè)單位養(yǎng)老支出(款)機關事業(yè)單位基本養(yǎng)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yè)單位實施養(yǎng)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yǎng)老保險費支出。
14.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類)行政事業(yè)單位養(yǎng)老支出(款)機關事業(yè)單位職業(yè)年金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yè)單位實施養(yǎng)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實際繳納的職業(yè)年金支出。
15.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類)撫恤(款)死亡撫恤(項):反映按規(guī)定用于烈士和犧牲、病故人員家屬的一次性和定期撫恤金、喪葬補助費以及烈士褒揚金。
16.衛(wèi)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yè)單位醫(yī)療(款)行政單位醫(yī)療(項):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yè)單位)基本醫(y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y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yī)療經費,按國家規(guī)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zhàn)士待遇人員的醫(yī)療經費。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評價報告(詳見附件)
二、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報告(詳見附件)
三、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詳見附件)
四、中央對北京轉移支付預算執(zhí)行情況績效自評報告
按照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預算執(zhí)行情況績效自評工作要求,我部門涉及的轉移支付不予公開。